至2022年,西安新增租赁住房不低于12万套发表时间:2020-10-15 09:38 为多方位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,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《西安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,旨在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构建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。9月29日,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方案。 1、完善住房租赁机制体制。到2022年底,基本建成信息共享、便民高效、监管有力的全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,实现市-区-街道-社区四级联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,形成市场规则明晰、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保障体系,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。 2、增加租赁住房市场供应。2020至2022年,实现3年新增高品质租赁住房不低于12万套(间)。新建、改建租赁住房共计不低于6万套(间),盘活存量住房不低于6万套(间)。 3、培育规模化规范化市场供应主体。到2022年底,培育住房租赁企业总量不低于30家,其中房源在1000套(间)或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不少于20家。 4、搭建住房租赁服务平台。2020年底之前上线运行西安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,将现有住房租赁企业、中介机构等与租赁住房相关的经营主体纳入平台交易范围,提供房源透明、交易透明、监管透明的新型租赁市场服务。 5、稳定住房租金水平。基于居民房价收入比、租金收入比等住房支付能力衡量指标,确定租金价格指数合理区间,2020-2022年,各年租赁住房租金涨幅不超过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。 6、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。建立完善住房租赁行业综合监管制度,构建经营服务规范、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。2020至2022年,加快完善现存住房租赁企业报备信息,确保新成立的住房租赁企业信息报备率达100%。 7、大力促进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。2020至2022年,着力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签、备案一体化,推行住房租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,建立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体系。截至2022年底,新增租赁住房房源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率基本达到10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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